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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休待遇起争议,莱西七旬老人的七载维权途

时间:2025/8/23 20:01:49 点击:

一份迟来的 "身份认定":机关与企业的待遇鸿沟

2015 年 11 月,孙家波在退休审批表上签下名字时,从未想过自己 40 余年的工作经历,会在退休待遇问题上掀起波澜。作为一名拥有三十年会计师职称、党龄近四十年的老党员,他在岗时勤勤恳恳、任劳任怨,凭借突出的工作成绩,于 1993 年被莱西市委市政府授予 “先进工作者” 称号并记大功奖励,1997 年又获青岛市委财贸工作委 “企业优秀经营者” 表彰。

然而,这位曾获多项荣誉的先进工作者,晚年退休时却没能享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。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(2008)第 44 号文件规定,他本应被列入机关单位退休待遇范围,2018 年 3 月 9 日,市联社党委却依据该文件将其纳入政改企退休待遇范畴。

如今,孙家波每月领取的退休金与同资历的机关退休人员存在明显差距。“就因为转体时间接点,我从‘机关干部’变成了‘企业职工’。” 话语间,难掩他内心的无奈。

翻开孙家波的档案,1975 年参加工作的他,从河头店供销社会统股长起步,1987 年进入莱西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(下称 "市联社"),历任保卫科副科长、财务科副科长等职,1994 年经人事局正式任命为下属建筑公司经理。

转体时间成关键:1990 与 1993 的争议焦点

争议的核心,聚焦在市联社的转体时间上。孙家波手中一份莱西县部门相关文件显示,市联社启动体制改革,从行政型单位转为企业单位,并于 1990 年 6 月 11 日完成工商登记,性质为集体所有制。这份盖有工商部门红章的登记信息,明确标注着 "成立时间 1990 年 6 月 11 日"。

但莱西市有关部门却依据《莱西市落实转体公司干部退休待遇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》,将全市转体单位的基准日统一定为 1993 年 9 月 6 日。这就意味着,1990 年时身为市联社在编干部的孙家波,因转体时间被延后认定,失去了享受机关退休待遇的资格。

"就像把不同年份出生的人硬塞进同一年龄段评判。" 孙家波如此比喻,市联社是全市最早完成转体的单位,却要与 1993 年才完成改革的商业局、粮食局等单位 "一刀切",这显然不符合事实。这背后反映的是各个部门工作人员退休待遇落实的共性问题。由于各个部门并非在同一个时间点上改制,这种粗暴简单地将基准日确定为同一时间的做法,忽视了不同单位改革进程的差异性。而正确的做法应是实事求是,根据各个部门实际的改制时间,来认真落实相关人员的退休待遇,这样才能确保政策的公平性与合理性,让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都能依法享受应有的退休待遇。

政策与现实的碰撞:青岛会议纪要的适用之争

孙家波反复研读的《青岛市人民政府(2008)第 44 号会议纪要》中,有这样一条规定:截止转体改革之日,转体公司原在编机关干部因组织原因调动到系统内企业的,列入享受机关单位退休待遇范围。

在他看来,自己完全符合这一条件:1990 年转体时是市联社在编干部,1994 年经人事局调动至下属企业,属于 "组织原因调动"。但莱西市有关部门认为,由于转体基准日被定为 1993 年9月6日,孙家波的调动发生在转体之后,因此不适用该政策。

从 2017 年 12 月开始,孙家波带着厚厚的材料,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,累计提交书面材料 20 余份,接待记录达 13 次。"每次得到的答复都是 ' 按规定办理 ',可这个规定却与上级政策和事实对不上。"他无奈地说。

漫长的等待:维权路上的不解与坚持

7 年的维权路,让这位年过六旬的老人添了不少白发。他保留着所有的信访回执,最早的一张已经泛黄。"同样是市联社的干部,有人因为退休早,就按机关待遇办了;我退休晚几年,就成了企业待遇。" 孙家波拿出一份《国家机关干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发职务补贴花名册》,上面有他 1993 年的补贴记录,"这足以证明我当时的干部身份"。

如今,孙家波最希望的是有关部门能重新核对转体时间,"不需要特殊照顾,只想要一个符合政策和事实的认定"。这份等待,还在继续。

(注:本文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整理,相关事实有待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)

来源:https://zhuanlan.zhihu.com/p/1941552888343148472

作者:不详 来源:网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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